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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市监处字〔2017〕5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依法扣押的规格420g的熏鸡500只;规格400g的鸭掌306包;规格435g的鸭舌228包;规格240g的鸭舌80包予以没收;三、处以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8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卢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