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鹿市监处字〔2017〕5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依法扣押的规格420g的熏鸡500只;规格400g的鸭掌306包;规格435g的鸭舌228包;规格240g的鸭舌80包予以没收;三、处以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28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卢兄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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