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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辽鞍交罚(2020)客0000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拒载乘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处五百元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巡游车驾驶员拒载乘根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处5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3
    决定机关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