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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农经(种)罚【2016】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2、处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13
    决定机关 建平县农村经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