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市政工程的警示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0125335.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695278U 公开(公告)日 2021-11-12
申请公布号 CN214695278U 申请公布日 2021-11-12
分类号 E01F9/615(2016.01)I;E01F9/692(2016.01)I;F21S9/03(2006.01)I;H02J7/35(2006.01)I 分类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发明人 许光美 申请(专利权)人 友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中桓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吕军林
地址 317200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天台山东路18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市政工程的警示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顶部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电池箱,所述底板的顶部且位于电池箱的外部固定连接有外保护框,底板顶部的两侧且位于外保护框的内腔均贯穿设置有支板,支板的表面横向开设有插孔,电池箱的内腔固定安装有蓄电池。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电池箱、蓄电池、外保护框、竖框、警示牌、连接块、顶板、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板、LED节能灯圈、活动杆、双头螺杆、支板、螺套、插孔、弹簧、收纳槽和插杆配合使用,具有稳定支撑和收纳运输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警示装置支撑稳定性较差,容易发生位移,且不便于将警示牌收纳,运输时占用空间大,降低了警示装置实用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