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庚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236806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香民三商初字第599号 |
案号 | (2017)黑0110执148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6-06 |
发布日期 | 2017-11-15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于2016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纸款72828.26元。 案件受理费1697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849元,由被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负担,于2016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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