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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19)第06-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2、没收涉案手工大月饼10盒;3、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1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