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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秭环法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207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2
    决定机关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