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181MA****FQ8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1民初3693号 |
案号 | (2020)苏1181执315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尚欠原告常州晟承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价款1333941.96元,此款由两被告于2020年8月底前给付原告10万元,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每月月底前各给付原告20万元,余款433941.96元于2021年1月底前给付原告。二、如果被告有一期未按前款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可3就全部未到期价款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并需按未支付的价款金额从2020年6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原告的利息损失;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403元由被告承担(此款由被告于2021年1月底前直接给付原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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