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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浏市监案字【2020】6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凄涛行为;2、给予警告处罚,3、对当事人处罚款7000元,4、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1
    决定机关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