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恩市市监罚【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发布含有医疗用语的食品违法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9
    决定机关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