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工罚(2020)9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三项以及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231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3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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