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泉市监三罚字〔2021〕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经查明,泉州丰泽美莱华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在美团商户“美莱华美整形医院”发布“【美萌小鹿眼】眼综合 切开+去皮+去脂+开眼角”的医疗服务优惠活动,上述活动页面包含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泉州丰泽美莱华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微信公众号“泉州丰泽美莱华美整形”发布“躺着也能瘦!这个夏天露肉季你赢定了!”广告文章,为了突出可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效果,使用了患者治疗的局部前后对比图,当事人于2021年3月底在自查过程中已主动删除违法广告进行整改。上述广告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及其样件内容不符,且均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0 |
决定机关 |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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