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环罚字[2020]449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9月22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超声波清洗机正在生产使用,清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的管道直接排至厂区内污水管,最终流至厂区外截污管道,规避环境监管。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壹拾伍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1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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