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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20]44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9月22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超声波清洗机正在生产使用,清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的管道直接排至厂区内污水管,最终流至厂区外截污管道,规避环境监管。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壹拾伍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