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黄市监处〔2018〕7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600元;二、处以罚款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26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涂运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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