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黄市监处〔2018〕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600元;二、处以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6
    决定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涂运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