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52616****917G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502民初2337号
    案号 (2019)鲁1502执8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区法院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05-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72982.35元。 案件受理费1624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