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确定药用覆盆子采收期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101571.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913480A 公开(公告)日 2021-06-08
申请公布号 CN112913480A 申请公布日 2021-06-08
分类号 A01D91/04 分类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发明人 孙乙铭;樊火印;许寿增;俞春英;沈晓霞;王志安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赵晓琳
地址 318000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石梁镇集云村大兴坑岭头1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确定药用覆盆子采收时间的方法,涉及植物种植技术领域。本发明以覆盆子颜色作为判定合格药用覆盆子的采收时间指标,判定要得到符合药典标准的覆盆子,确定覆盆子适宜采收期在4月下旬至5月1日左右,果实未变黄之时采收最佳,此时相关农艺性状为覆盆子果实直径为12.49±0.56mm,高14.25±1.19mm,果实重量为1.20±0.14g,此时折干率也相对较高,对种植户来讲,此时采收效益较大,过迟采收药材质量会不合格。本发明的鉴定方法较为简便直观,并且综合了各物质成分含量变化来判断药用覆盆子的质量,对药用覆盆子的增质提效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