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镇徒农(肥料)罚[2019]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并处罚款16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2
    决定机关 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