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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京市监案字[2019]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产品质量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没收依法扣押的不合格商品(详见扣押清单),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1398元,合计罚没款141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9
    决定机关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