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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州)安监罚﹝201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15万吨预焙阳极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6
    决定机关 昌吉州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