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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公(城)行罚决字[2022]015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1日,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ha***egroup.com)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采取国际互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1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城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虞学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