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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银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3477397-3
    执行依据文号 (1999)宁经初字第479号
    案号 (2015)宁执恢字第000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20
    发布日期 2015-10-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999)宁经初字第479号,给付1.5亿。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