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烈城管﹝规划﹞罚﹝2019﹞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审批建设厂房及附属工程设施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被处罚人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罚款壹佰零伍万伍仟元整。(被处罚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淮北农业银行烈山支行(户名: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帐号:616001040009999-4)。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01 |
决定机关 | 烈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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