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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19)第03-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属发布含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2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