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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18)第03-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18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9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