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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市人防罚字(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7万元;2.责令按照规定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4246.7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0
    决定机关 宝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宝鸡市民防局、宝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