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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县税罚〔2019〕83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码为乌县国外证〔2016〕89号有效期为2016年9月10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9年7月18日申报,已逾期;乌县国外证〔2016〕223号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8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9年7月18日申报,已逾期;乌县国外证〔2016〕139号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0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9年7月18日申报,已逾期;乌县国外证〔2016〕191号有效期为2016年10月20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9年7月18日申报,已逾期;乌县国外证〔2016〕192号有效期为2016年10月20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于2019年7月18日申报,已逾期;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3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