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环罚字[2016]084 |
违法行为类型 |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2014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4 |
决定机关 | 石首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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