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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综执〔2020〕罚决字第26-01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案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17日上午10时10分,我局科技城中队张立峰、韩震通过执法巡查发现,当事人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在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中梁工地南侧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当事人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承建了余政储出(2019)66号地块,因车辆冲洗池水位太高,其公司负责人让工作人员把水放掉点,公司负责人在传达工作过程中没有传达清楚,导致工作人员用工具开了条水槽,把水槽污水排出了工地外,污染了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中梁工地南侧的绿化游步道,当天10点10分左右,被执法队员发现,经现场测量污染长度长约25米,宽约1米,面积约为25平方米。2020年12月18日10时10分,经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已整改。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