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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市监工双罚字〔2019〕第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为程序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综合频道、陕西都市青春频道播出《医药春秋》栏目,在陕西新闻广播上播出“仁心说医事”等养生栏目变相发布广告,以上栏目内容出现产品名称、电话、效果等广告内容。以上栏目均取得了《电台电视台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情况备案表》。的行为。对该行为,鉴于当事人昭然在大众媒体上以养生类栏目变相发布违法广告,但违法活动不明显,被国家总局媒体广告大数据抓取后,能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栏目,消除影响。该行为符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三)对广告广告发布者的行政处罚的执行标准:1、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罚款:30000元(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9
    决定机关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法定代表人 金卫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