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内控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临沂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京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