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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海原海实业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丰舜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9356097
    执行依据文号 (1997)城经初字第83号
    案号 (2000)海执字第000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0-03-08
    发布日期 2015-01-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雅仕公司欠原告的的借款本金535128元的利息(利息计算,从1995年元月3日起至确定还款期限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及逾期还款加收罚息的有关规定的计付),被告原海公司须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清理雅仕公司的财产清偿给原告。不足部分由被告原海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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