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银保监罚决字〔2019〕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承诺书等重要资料;贷款月末发放留存账户次月初收回,虚增存贷款;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代客操作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6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胡建群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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