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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屹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爱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10614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1)云法民四初字第494号
    案号 (2018)粤0111执548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8-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本诉受理费222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受理费50元,均由广州市白云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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