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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楚住建行处决字〔2020〕第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改正此违法建设行为,处完成工程造价百分之一(19997718.28元×0.01=19.9977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5
    决定机关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