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万盛市监处字(202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
行政处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4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鲜文开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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