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宜自然资监罚字〔202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昆明铁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退还违法占用北古城镇凤莱社区茅草房村小组、先觉社区先觉村小组;耿家营乡耿家营社区獐子坝村小组土地14.28亩(9517.6平方米)。2、对昆明铁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用14.28亩(9517.6平方米)建制镇用地的行为处以1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9517.6元(玖仟伍佰壹拾柒元陆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0 |
决定机关 |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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