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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案字〔2020〕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2
    决定机关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