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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字【2019】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化肥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28元。(二)对其行为处以1980元的罚款。以上两项共计处罚210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0
    决定机关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