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旅市监处罚〔 2021 〕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吊销大连市旅顺口区永春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3、大连市旅顺口区永春药房实际经营者张兆龙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3 |
决定机关 | 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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