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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鱼峰园林行决字〔2020〕第2L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3日10时19分在蟠龙路窑埠小学对面的回龙山蟠龙路口人行道旁绿地内未经许可擅自挖掘绿地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拟责令立即停止侵害,处以人民币柒佰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9
    决定机关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