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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鱼峰园林立字〔2020〕第2L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于2020年4月24日16时29分在蟠龙路窑埠古镇北侧10米绿地内擅自挖掘绿地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8
    决定机关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