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城市固废修复砷污染土壤的稳定化药剂及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1069457.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665958B 公开(公告)日 2022-03-08
申请公布号 CN110665958B 申请公布日 2022-03-08
分类号 B09C1/08(2006.01)I;C09K17/40(2006.01)I;C09K101/00(2006.01)N 分类 固体废物的处理;被污染土壤的再生〔3,6〕;
发明人 赵少丹;马刚平;周宇;邹翔;赵涛;李世青;曹学龙 申请(专利权)人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马苗苗
地址 100041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厂区(75)首都钢铁公司行政处4号楼一层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城市固废修复砷污染土壤的稳定化药剂,按重量份计,包括:生石灰100份,粉煤灰10~50份,红砖粉30~80份。经过吸附、络合、沉淀后,可使土壤重金属污染明显降低,满足相关环保标准。同时,修复剂的制备原料采用建筑垃圾以及工业废物,来源广,成本低,且制备方法简单、操作方便,在此基础上还起到了一定垃圾处理的环保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