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华亭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爱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349256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8民终2211号
    案号 (2016)苏0811执190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1-07
    发布日期 2016-12-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2015)浦民初字第04610号民事判决; 二、扬州市森拓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李加林工程款985885.54元,南京华亭建设置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驳回李加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款项汇至一审法院执行款账户:江苏银行淮安清浦支行,账号:80403005100007032)。 一审案件受理费187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941元,合计24643元,由李加林负担11000元,扬州市森拓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3643元。 本判决为终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