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阜市监案〔2019〕00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规定办理登记||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10.52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3 |
决定机关 |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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