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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都自然资罚2021〕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非法占地1826095.79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为人民币玖佰壹拾叁万零肆佰柒拾捌点玖伍元(¥9130478.9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2
    决定机关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