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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全自然资监字〔202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940000平方米;2、没有在非法占用土地9400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占用土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940000平方米×5元=4700000.00元),计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