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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14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公司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