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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土相罚[2018]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166.5㎡。2.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罚款,计166.5×10=1665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7
    决定机关 苏州市国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