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行罚字〔2016〕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消费侵权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1581.2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4
    决定机关 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