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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邯处〔2020〕130405200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108万元,罚款5.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袁海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